
七十年代昂坪的化身亭
孔夫子說「未知生,焉知死?」意思是「對現實人命尚且無法掌握,又何來談死的事」,但生命畢竟有限,因此有種意見認為了解死亡才懂得生活。無論如何,「死亡是生命旅程的終點」,也是人生最重大的轉變,這意味與周遭的人事切斷所有關連。人們因着現實與情感的需要,逐漸建構「臨終、殮殯、墓葬、祭祀」四階段的文化作為「由生到死」的適應過程,因此殯葬習慣正是反映某個群體的人生觀與生活態度。
古往今來,殯葬禮儀雖然繁複多樣,但以土埋遺體的方法最為普遍,無論賦予任何的信念與理由,土葬能保留遺骨,使亡者與後人得到實在的「存在感」。我國受儒家觀念影響,故以土葬為主流,僅於邊疆地區或小數民族實行火葬、樹葬等另類葬法。考中國的火葬禮俗源自於新石器時代,先民已懂得以陶罐盛載骨灰。到了漢唐時代,佛教義理和禮俗傳到中國,寺院僧尼奉行火葬法(印度實行「水、土、火、野、棄」五種葬法),於空曠處架搭松木平台,頂上安置遺體,以火焚化。所餘遺骨投入江河,或以罐器裝載,後來在家信徒仿傚,漸漸在民間流行起來。
宋元兩朝,是奉行火葬的高峰期,朝廷雖然禁止火葬,卻因為戰亂與種族等因素,因而放寬限制,改為禁止在城市內焚屍,另於荒野設立固定的「焚化院」或「化人亭」,專門焚化遺體。不過到了明清兩代,以法令方法式嚴格禁止火葬,除佛教及瘟疫以外,違令火葬者「盡法懲治」,儘管在偏遠地區尚有火葬風俗,但普遍而言,火葬亦漸衰微。
晚清時期,部分僧侶逃難到香港郊外隱居,漸漸形成佛教人士聚居的「叢林」,日常起居都依照傳統寺院習慣行事。由於遠離市區又人煙難至,朝廷也無暇顧及,於是保留了獨特的文化生態,自然也包括了往生的火葬禮儀。香港開埠後,引入西式墳場規管殯葬事情,初期並無火葬服務。到1898年,港英政治接收新界後,基於維持傳統及尊重宗教的政策,特別批准在屯門青山、荃灣芙蓉山、大嶼山昂坪等佛教僧侶聚居的地區設置化身亭,及進行火葬。
化身亭以磚石架搭成約十尺立方的建築物,亭身前後相通,方便置入棺木和柴火,兩邊則密封,避免火勢蔓延。化身亭通常由政府指定的寺院管理,不能隨便使用,遇有僧尼往生而需要自行火化,須由該寺院向衛生局提出申請,獲批後於預定日期和時間舉行,屆時衛生局會派員到場監督,確保過程合乎法例。
化身過程由寺院派遣專人處理,事前先架搭柴火等物,當主禮法師舉火以後則須看守火勢。一般情況下,這種火葬法須焚燒八小時才能完成,待降溫後再拾取舍利及遺骨。如一般僧侶則以麻布袋盛載骨灰,再經誦經禮儀後放置在「普同塔」內,至於留有舍利者,或會另建舍利塔,供信徒永久紀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