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梅電子大藏經

佛入滅後,大迦葉尊者為免教法流失,召集五百大阿羅漢比丘審訂經部及律部,是佛教史上第一次的藏經結集。佛教傳入中國之後,初期缺乏經典,譯出的佛經內容甚為零碎,對中土所無的哲理概念更難以說清。而歷代祖師的解說及風土差異,形成各種的佛學系統,對知識分子或一般信徒而言,要投入佛經的世界都是相當困難的。為此,歷代皇帝均發起編纂大藏經,收集及整理佛教典籍,將有水準及可供後世參考的經書、史事、禮儀等等輯成叢書。我國最早的大藏經編纂是南北朝的《一切眾藏經典》,到隋唐時代始有官方的藏經編修活動,一直維持到清代的《乾隆大藏經》及民國的《中華大藏經》等。此外,隨着佛教傳播區域日廣,各地也發起整理佛典的工程,出現西夏、藏文、滿文、日文、韓文、泰文、緬語、英文的《大藏經》及相關翻譯本,至今仍有繼續。

在漢文學術界方面,近世以日本編輯的《大正藏》最為普及,作為研習及引用的指標。到二十世紀中後期,台灣佛光山發起《佛光大藏經》的編輯工程,經採集、校勘、標點等工序,先後出版了《阿含藏》、《般若藏》、《淨土藏》、《禪藏》等多套書籍,對當代佛學研究有重要推動作用。

結冬安居

靜修,也稱禪修、冥想、閉關等等,顧名思義就是在特定時間內遠離世俗,切斷外在塵囂,將身心安置於寧靜環境的內省訓練,亦是各大宗教通行的修持方式。但因應風土氣候差異,各地對靜修的安排有別。印度位處歐亞之間,成為東西文化交互碰撞的平台,推動了宗教哲學的發展。作為印度最古老的婆羅門教,早已規定在每年固定日子舉行「安居」靜修。到佛陀設教,即沿襲傳統將每年四月十六日起計的「九旬」(九個十天)定為「安居期」,規定出家弟子必須禁足,留在寺院靜修。主要是考慮到夏季長期下雨,僧侶外出易傷殺蟲卵眾生,自身也有危險,故聚集弟子共修,因此稱為「夏安居」。直到七月十五日功行圓滿,眾弟子解禁,是為「解夏」,或「結夏」。佛陀見一眾弟子精進修持,大感安慰,故當天也叫「佛歡喜日」。

「夏安居」被列為僧伽必修的戒律制度,隨着佛教傳遍印度,而印度國土遼闊,南北相距數千里,氣候差異極大。例如西北地區遠離赤道,氣候偏寒,冬季更有風雪,外出甚為危險,寺院便將安居期改到冬季,一般以十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為期,是為「冬安居」,也稱「坐臘」。

續祥法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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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祥法師

二十世紀,中國面對一波又一波的政治變更,整個社會墜進雲湧風起的時代洪流,普羅百姓承受沉重壓力,即使方外僧道也未能置身道外。

單就佛教來說,寺院先受「廟產興學」政策影響,繼受各種戰事及政治運動所波及,導致門庭破落,年輕僧侶四散,被迫過着近乎流浪的雲水生活。就在這種背景下,青年僧侶只得四出參訪,尋找適合安身的因緣。就在二十年代起的五十年間,不少年輕僧侶以香港乃英國殖民地,而社會相比於國內較為安寧,選擇逃到香港,部分決心留港定居,亦有不少以香港為跳板,再轉到外地發展,包括了續祥法師。

春秋祭禮

印度佛教並不流行祭祖,對於超幽度亡的佛事也極為簡單,直到佛教傳入中國,受到朝廷的嚴格監督,佛寺單純奉佛,本無祭拜祖先的習慣。唐宋時期,因為華北持續戰亂,中原人士避遷他鄉,朝廷體諒氏族祭祀祖先的需要,大力推動設立家族「宗祠」,同時放寬恩賜「墳寺」,准許寺院安奉氏族祖先,並以僧尼日常課誦為世俗祖先祈福。自此,奉佛與祭祖便緊密結合,每奉春秋祭期(還有盂蘭節),寺院更為俗家信徒舉辦法會,安立臨時牌位,誦經施食,已成漢地佛教的慣例。

受到中國傳統祭儀及儒家禮教思想影響,佛教寺院也滲入不少帶有宗族色彩的俗儀,最明顯莫過於漢地僧尼改宗姓「釋」。後來,宗派又仿傚族譜方式擬定源流詩偈,為剃髮及傳法弟子編排字輩和法名,成為宗派的印記。

漢地寺院大多設有祖堂,亦按傳統祖先昭穆方式設計和排列,中央供奉「西天東土歷代祖師菩薩蓮位」,然後按本派宗師及本寺歷代住持輩份排序。日常接受弟子香火及花果供養。遇有佛菩薩誕期及祖師忌日,則進行普禮儀式。

功德墳寺

我國自古已有祭祀祖先的風氣,藉由春秋祭典,緬懷先祖德業,追憶血脈源流,同時維繫家族團結,既展現以「家」為核心的中國文化精神,亦是華夏文化能世代相傳,綿延不斷的關鍵原因;相對於印度,受到梵天信仰或是佛教輪迴觀的影響,對於人生與死亡的態度較為開放:就是將遺體火化後直接將骨灰灑落河道,使先人不墮惡道,獲得濟渡。既然先人已得到加持和祝福,所以日常祭拜先人就簡單得多了。

佛門向來注重個體的心性訓練,對形式性質的禮節亦多從簡,即便傳到中國,初期也不流行祭祀祖先或舉辦超幽法事,充其量在善信布施後誦經回向,聊表祝福。加上漢代以來朝廷尊奉儒家教化,並按官員功勳與職級來批准個別官人設立專門奉祠祖先的「家廟」,明顯將修行寺院與祭祀廟祠嚴格分開。

隨着梵僧接踵來華,他們帶來經典、佛骨等等,推動了達官貴人的尊崇,使佛教在魏晉至隋唐時期得到很大的發展。唐代,不少皇室貴族及達官貴人死後獲皇恩賜予在墳墓旁設立寺院,專為亡者祈福,稱為「功德墳寺」,使「奉佛」與「祭祖」漸漸合併起來。另一方面,由於建寺和剃度名額一律由朝廷規管,民間不可私自營建,而獲建「墳寺」後,寺院產業、稅租、管理及僧人數目等權益也撥歸家族自行經營,這種特權就成為士族的身份象徵,民間紳商也有樣學樣。